海门市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方案设计
比选招标补充通知
鉴于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现统一补充说明如下:
1.取消提前递交设计方案电子文本环节,电子文本(U盘)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书面文件一起递交。
2. 关于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中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总体设计方案评价第三项评分点“根据投标方案中协同会商子系统是否满足建设要求,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实用进行评分,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1.5分,其余得 0.5分,不得并列第一名”,现修改为“根据投标方案中协同会商子系统是否满足建设要求,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实用进行评分,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其余得3分,不得并列第一名”。
本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海门市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