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方案设计
比选招标补充说明
鉴于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现统一补充说明如下:
1.关于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互联网运营系统工程设计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信息系统相关设计资质或经营许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能力。
2. 关于方案设计费用报价:本项目规定方案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为伍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低于招标控制价,但不得低于壹万元整(人民币)。(注:该费用支付后续由招标人指定,本次招标不考虑未中选单位经济补偿)
3.关于提前递交设计方案电子文本: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递交设计方案电子文本,该电子文本仅指设计方案即技术性材料(非全部投标文件),统一为WORD格式,文件名须标注投标单位名称,但文件内部不得有体现投标单位相关信息的文字。
本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海门市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