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药物创新中心1.2期临时用电工程(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门;
(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29.8791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可以同时中标 1 个标段。
4、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邮箱(jsjd8989@163.com,密码:jsjd238989)自行下载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代理公司以书面或在电子邮箱中提出【jsjd8989@163.com】,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22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市嘉陵江路128号海门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cfjt.haime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门市开源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地 址:
|
海门光华大厦A座1008室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 话:
|
0513-68026393
|
电 话:
|
18912238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