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门青龙港生态绿地项目江堤路灯工程
二、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位于海门区青龙港生态绿地,工程投资约2403079.06元,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为45日历天,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无;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控制价:480199.96元。
五、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代理公司以书面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投标截止时间3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在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cfjt.haimen.gov.cn/)中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室第一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9.1 每家单位进入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招投标活动人员不得超过2名,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人员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口罩。所有进入开评标室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48小时自核酸检测报告上的出具时间起算)并主动出示,同时配合测温、查码等工作。未佩戴口罩、无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无健康码、行程码或以上两码异常者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9.2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措施,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地点(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投标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人同时只可一人进入开标室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按否决投标处理。
9.3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需由参加投标人员签署后单独存放,现场递交。
9.4 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招投标活动延误、暂停或取消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负。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901室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7712237281
南通市海门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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