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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亚氯酸钠项目 招标公告
添加日期:2022-6-10 18:35:53

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亚氯酸钠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亚氯酸钠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40/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需符合HG/T 3250-2010标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2)自20181月1日以来,具有投标产品在水厂使用本次招标亚氯酸钠供货合同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

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8000元整,(采用现金方式,用信封包装,并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服务期结束无违约扣款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室第一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13962909877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13-82211906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进入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招投标活动人员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口罩。所有进入开评标室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并主动出示,同时配合测温、查码等工作。未佩戴口罩、无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或以上两码异常者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5、第七部分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参加投标人员签署后单独存放,现场递交。

6、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招投标活动延误、暂停或取消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负。

7、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措施,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地点(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投标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人 ,若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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