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长三角药物创新中心一期项目门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海门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960万元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A3窗框、门框3月10日前完工,其他窗框、门框4月10日前完工)。
(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相关业务范围;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7)2016年1月1日以来,实施过单体合同6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铝合金门窗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无中标通知书,需另行提供甲方证明。
(8)投标人为铝合金门窗的制作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生产设备的采购发票,同时提供铝合金型材品牌(满足发包人推荐品牌表要求)的授权委托书,铝合金窗主要构配件的品牌必须满足发包人推荐品牌表的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样品(品牌满足发包人推荐品牌表要求):
(1)五金件:执手、传动杆、滑撑、锁块、防脱器、合页、垫片、限位器、拉杆、滑轮。
(2)硅酮密封胶:耐候密封胶、结构密封胶。
中标人的样品将由发包人封存,作为门窗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竣工验收的依据。如中标人施工时使用的产品与样品的品牌不同,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更换配件。中标人拒不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的已完工程量按照70%结算。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cfjt.haimen.gov.cn/)自行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代理公司以书面或在电子邮箱中提出【360303511@qq.com】,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2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308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cfjt.haime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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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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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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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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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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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海兴南路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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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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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丝绸路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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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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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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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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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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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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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2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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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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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5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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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清单及图纸请自行登录“hmswgc_0513@163.com”邮箱收件箱获取,密码“hmswgc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