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江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海之门”品牌家纺系列产品采购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门地方特色产品暨“海之门”品牌家纺系列产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少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提供房屋合同或长期租赁合同。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信用南通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需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原产地证书。
7.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壹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壹万元;
标段三:人民币壹万元;
标段四:人民币伍仟元。
履约保证金不重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2020年11月10日9时00分。
2.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0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门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海门区海兴南路279号,三楼327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同标段所投产品样品不少于1份,以供现场进行评分。评标结束,若确定为入库供应商,样品封存留样;未入库的投标人将剩余样品自行带离开标现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江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相志华 联系电话:13901467372;
采购地址:海门区海兴南路279号,三楼32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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