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化验室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化验室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2.2投标人必须持有由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许可证证书中必须包含HW49(900-047-49)这类废物代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 2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城发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海门市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 。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773701080
招标代理联系人: 尹女士 联系电话: 0513-82211906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化验室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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